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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和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依法科学组织实施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总局决定开展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和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范围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调查工作;生产企业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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