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产保健食品化妆品批准证书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为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许可管理,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涉及公司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以及公司分立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其国产保健食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证书变更按照以下程序,并提供相关申报资料:一、变更程序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产品批准证书;相关申报资料;食品药品监督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