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3785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一)产品技术要求中性能指标的完整性与适用性;检验方法是否可具有...(二)依据现行强制性或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验的,所用强制性...(三)如检验内容涉及引用中国药典的相关内容,其引用的完整性、适宜...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预评价工作规定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做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检验工作,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预评价工作规定》,现予印发,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预评价意见;产品技术要求;医疗器械产品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76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