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超声肿瘤治疗系统等17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适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超声肿瘤治疗系统等产品的管理类别进行了界定,现通知如下:一、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2个):
[发布日期] 2012-12-10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声敏剂;眩光灯;导光窗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