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用狂犬病疫苗实施批签发管理的通知
[摘要] (说明:已被《关于进一步实施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5〕424号)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了加强人用狂犬病疫苗管理,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局令第11号)的相关规定,2005年6月10~11日召开了疫苗批签发管理工作会议(详见附件),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人用狂犬病疫苗纳入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疫苗;尹红章;生产企业 [时效性] Lap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