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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鱼腥草注射液等七个注射剂相关资料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家局于2006年6月5日启动了对鱼腥草注射液等七个注射剂安全性的鉴定工作,组建了专家鉴定委员会,制定了工作方案。为加快鉴定工作,保证鉴定工作的科学性,需了解鱼腥草注射液等七个注射剂不同生产企业的生产、销售和不良反应监测等基本情况,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通知辖区内的有关企业,提交相关资料(见附件1、2)。为保证鉴定工作的整体进度,提交的资料须在7月20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通讯地址:北京市崇文区法华南里11号楼2层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资料真实性保证书;资料;食品药品监督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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