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2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对暂时封存的涉嫌铬超标胶囊剂药品进行检验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妥善处理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工作中暂停销售使用或封存的胶囊剂药品(以下简称封存药品),防止不合格药品再次流入市场,同时保障临床用药需求,现将有关处理意见通知如下:一、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本企业封存药品进行外观检查,对外包装完整、未破损和污染的药品按批次进行铬含量检验。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药品;封存药品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12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