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近日,接有关举报,个别企业在化妆品生产中违法添加化妆品禁用物质,给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为切实加强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化妆品安全,现通知如下:一、地方各级化妆品卫生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卫生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化妆品;化妆品禁用物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