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2007年“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2号)要求,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8号)精神,为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药品监督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