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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二)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检验所主管领导一人...(三)国家局机关有关司局、有关直属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三...(一)本次会议由国家局食品安全监管司主办,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二)参会人员的食宿费由会议承担,交通费自理。
关于召开2012年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工作会议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为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大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检验能力建设,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持能力,定于5月10日~11日在南宁市召开2012年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工作会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内容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食品安全监管;餐饮服务食品;食品药品监督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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