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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可河北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对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等产品和项目的检测资格的通知
[摘要]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规定,我局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审查组于2005年1月31日至2月2日对河北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我局认可该所对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等29种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见附件)进行检测的资格。认可有效期5年。附件:认可的医疗器械受检目录
[发布日期] 2005-05-24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医用电气设备;医疗器械;认可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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