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毒缴获罂粟壳处理问题的批复
[摘要] 云南省医药管理办公室:你办“关于将我省禁毒缴获的罂粟壳纳入国家计划的请示”(云医药管联发[1999]第2号)收悉。经研究,现对你省禁毒缴获罂粟壳的处理问题批复如下:关于收缴毒品(含禁毒收缴罂粟壳)的处理问题,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早有明确意见,即:“公安机关收缴毒品一律销毁”。1998年7月,吴邦国副总理、罗干国务委员再次批示:“凡收缴的各类毒品原则上都要立即销毁”。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罂粟壳;收缴毒品;禁毒缴获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