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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十批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经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审核,认定《中国药品监管》等6份刊物为可以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见附件)。《国外医学医院管理分册》现已更名为《医院管理论坛》,经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新共同核准,取消《国外医学医院管理分册》作为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资格,确认《医院管理论坛》(CN号:11—4830/R,广告经营许可证号:京海工商广字第0299号)为可以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医学;刊物;管理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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