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行动“的通知
[摘要] 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倡议并发起,会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国家民委、信息产业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广电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共同实施“全国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行动”。一、目的意义 我国有4亿多青少年儿童,他们是中华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民族兴旺和国家发展。而我国当前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到广大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影响到国家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到千家万户的幸福美满。青少年儿童普遍存在食品消费心理急切、辨别能力弱的现象,社会又缺少专门针对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的教育、宣传以及相应的保障手段,致使我国青少年儿童在食品安全及营养失衡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通过实施“全国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行动”,加强青少年儿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普及食品安全与营养知识,提倡膳食平衡,增强青少年儿童及家长选择食品、辨别食品质量的能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舆论氛围,提高食品生产和流通企业的自律意识,已是当务之急,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发布日期] 2007-08-16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食品安全;青少年儿童;青少年儿童食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