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麻黄素原料药以及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定点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麻黄素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2号),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报的麻黄素定点生产企业的初审意见,我局经审核,现将全国麻 黄素原料药以及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定点生产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麻黄素定点生产企业要严把麻黄草收购关,拒绝收购带有根部的麻黄草,正确引导农牧民合理采割麻黄草,保护麻黄草的再生能力和天然资源。有条件的地区要在总结多年人工种植麻黄草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结合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引导人工种植麻黄草逐步实现产业化生产。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麻黄草;麻黄浸膏粉;麻黄素 [时效性] Lap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