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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口腔义齿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了规范口腔义齿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上市产品的安全有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医疗机构委托企业生产口腔义齿,企业须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口腔义齿《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申请产品注册时,企业可按不同的义齿材料划分不同的注册单元。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口腔义齿;医疗机构;产品注册 [时效性] Lap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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