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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企业申请试点企业的报告。(二)试点企业经营国家基本药物品种目录。(三)有效部门对试点企业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四)执业药师注册证明复印件。   三、未成立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省...
关于印发药品零售跨省连锁试点企业条件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根据《关于进行药品零售跨省连锁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药管市[2000]165号(以 下简称《通知》)的安排,现将我局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的《药品零售跨省连锁试点企业 条件》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和此条件,认真做好药品零售跨省连锁试点企业的筛选 及推荐工作。请将推荐企业名单及有关材料报我局市场监督司。 联 系 人:市场监督司药品经营监督处王志萍 联系电话:68313344—1212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试点企业;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推荐 [时效性] Lap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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