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一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局)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根据今年六月在武汉召开的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提出的关于分期分批组织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2000年11月举办第一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目标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药品不良反应;药品监督管理;参加培训人员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