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一)感官要求项应包括中试以上规模产品的外观(色泽、形态等)和内...(二)色泽描述应明确,允许对色泽描述规定一定的范围,尽量不要跨色...(一)根据产品配方及有关研究结果等可以确定产品鉴别方法的,产品质...(二)产品的鉴别方法应满足专属性强、重现性好、灵敏度高以及操作简...(三)采用显微鉴别的,应附显微鉴别组织特征图或照片。采用薄层鉴别...(一)产品配方含有的着色剂、防腐剂、甜味剂、抗氧化剂等辅料,按国...(二)原料提取物或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加工助剂,应符合《食品添加...(一)产品生产中的原料投入量;(二)产品生产过程中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的损耗;(三)多批次产品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的检测结果;(四)该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方法的精密度;(五)国内外有关该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的安全性评价资料。   五...(一)食用量及食用方法的描述顺序为:先描述食用量,后描述食用方法...(二)同一产品,不同的保健功能、年龄阶段,其食用量和食用方法不一...
关于印发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项目要求补充规定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申报与审评工作,提高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配合《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施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项目要求补充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显微鉴别;产品;保健食品注册申报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80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