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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医疗器械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二)具有相应专业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在本专业一线岗位工作5年以上,近5年来在国家级专业刊物上发...(四)没有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兼职;(五)单位同意、行业内知名专家提名、本人自愿参加,并能按时参加医...(六)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四、推荐方式(一)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组织推荐专家工作时应把握以下原则...(二)专家所在的推荐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三)各推荐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行政区(系统)的实际情况和...(四)被推荐专家需填写《国家医疗器械审评专家库审评专家推荐表》,...(五)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药品监督管...(六)联系方式
关于推荐国家医疗器械审评专家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规范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确保医疗器械审评工作的科学、规范、公正、高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国遴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审评专家库,为医疗器械监管提供技术支持。现将推荐医疗器械审评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原则
[发布日期] 2008-02-01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医疗器械;审评专家;推荐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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