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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作风正派、科学公正、认真负责、坚持原则、清正廉洁;(二)掌握化妆品及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三)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四)具有相应专业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五)在原料、生产工艺、毒理、化妆品配方、皮肤科学、化学等相关专...(六)年龄在70岁以下(院士除外),身体健康;(七)积极参加委员会活动,具有敬业精神,工作主动,能够承担并完成...(八)本人未在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担任任何职务。   四、推荐...
关于推荐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充分发挥专家在化妆品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做好化妆品监管工作,经研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组建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对化妆品监管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政策建议,承担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对重大化妆品安全事件提供技术咨询意见。现将专家推荐事宜通知如下:一、遴选原则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化妆品监管工作;食品药品监督;化妆品安全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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