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食品检验检测资源调查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畜牧、渔业、农垦、乡镇企业)厅(局、委、办)、卫生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建立健全食品检验检测体系,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中确定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要求“充分发挥农业、质检、卫生、商务等部门检测机构的作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严格资质审核,逐步面向社会,实现资源共享,不搞重复建设;实现检测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测。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由质检总局会同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等部门研究提出具体意见”。为此,经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研究,决定对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源调查的目的
[发布日期] 2004-12-12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食品检验检测;资源调查工作;检验检测机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