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09〕119号)和《关于印发2009年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验工作计划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09〕63号)发布以来,各地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互相协调配合,认真制订实施方案,积极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各项要求,特别是各地正在进行机构改革,能够边改边干,做了大量工作,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得到逐步落实。为进一步推进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确保整顿目标的实现,现就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阶段性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发布日期] 2009-10-22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餐饮服务环节;国家食品药品;食品安全整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