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
[摘要]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信息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提高气候变化的监测能力、气象预报准确率和气象服务水平,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气象探测环境,是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
[发布日期] 2004-09-07 [发布机构] 中国气象局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大气科学
[关键词] 气象;探测环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