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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819号(工交邮电类413号)提案答复的函
[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自主创新煤气化技术,实现煤的清洁利用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支持煤气化技术自主创新及产业化。煤气化技术是煤炭清洁高效转化的核心技术。我们一直高度重视煤气化技术的自主创新和产业化,设立了国家能源煤气化技术研发中心,支持兖矿集团、华东理工大学、航天长征化工工程公司、云南煤化工集团、新奥集团等单位成功开发出四喷嘴水煤浆气化、航天炉、云煤炉、地下气化等一系列自主技术,在国内大型工程上得到成功应用,部分技术畅销国际市场。我国在这些技术的大型化、工程化、产业化方面走在了世界前列,但相应的基础研究、原始创新、持续开发能力还相对薄弱。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已有条件,调动国内外科研力量,支持能源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催化气化、加氢气化等新型气化技术的研发。
[发布日期] 2015-08-26 [发布机构] 国家能源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煤气化技术;煤炭清洁高效;国家能源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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