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第二批火电灵活性改造试点项目的通知
[摘要] 黑龙江、吉林、内蒙古省( 自治区) 发展改革委( 能源局) ,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国电、国电投集团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为加快能源技术创新,进一步提升我国火电运行灵活性,全面提高系统调峰和新能源消纳能力,在第一批16个灵活性改造试点项目的基础上,我局拟在东北地区再遴选一批燃煤发电项目开展灵活性改造试点推广。经电规总院对各发电集团报来建议试点项目进行比选,综合考虑项目业主、所在地区、机组类型、机组容量等因素, 确定长春热电厂等6个项目为第二批提升火电灵活性改造试点项目(详见附件) 。
[发布日期] 2016-07-28 [发布机构] 国家能源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灵活性改造试点;项目;项目实施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