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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大坝中心,各有关电力企业: 目前,我国已自南向北陆续进入汛期,近日南方部分地区已发生多次强降雨过程,一些中小河流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据预测,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持续影响,今年汛期发生极端天气事件的概率明显增大。当前还有在建和正在进行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水电站需要跨汛期施工,大量新建和刚刚完成除险加固的水库、水电站处于蓄水初期,未经历过大洪水考验,部分地区水库高水位运行,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防总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确保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不垮坝,一般中型和小型水库遇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垮坝,确保水库上、下游地区人民生命安全,充分发挥水库防洪减灾效益,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6-03-30 [发布机构] 国家能源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防汛抗旱指挥部;水电站安全度汛;水库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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