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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300号建议的答复
[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随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湖北省随州市化石能源匮乏,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资源丰富,具有较强的可再生能源应用基础和发展需求,目前风电和太阳能开发已经具备一定规模,国家鼓励随州市结合地方实际,以风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为重点,通过就地开发和本地利用,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水平,推动当地能源结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发布日期] 2015-07-13
[发布机构] 国家能源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示范城市建设;能源开发利用;能源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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