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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强化主汛期电力防汛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派出机构,大坝中心,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6月1日开始,我国大部分地区正式进入主汛期。目前,全国已有120多条河流发生超警洪水,多条江河水位已经超过1998年同期水位,强对流天气多发,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繁。各单位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总、国务院安委会和国家能源局防汛抗旱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落实责任,强化管理,进一步做好电力防汛防灾各项工作。
[发布日期] 2016-06-08 [发布机构] 国家能源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防汛;防汛应急;有关电力企业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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