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电网企业回购电源项目自建配套送出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摘要] 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有关电力企业: 2013年1月,原国家电监会发布了《电源项目自建配套送出工程监管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了自建配套送出工程存在的问题,提出电网企业应加快回购等监管意见。总体来看,福建、山东等省份回购工作落实较好,其他省份回购工作尚未落实到位。为加快回购工作进展,经商有关单位,现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4-01-28 [发布机构] 国家能源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电网企业;省级电网企业;发电企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