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燃煤电厂输煤及制粉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燃煤电厂输煤及制粉系统人身伤亡事故持续多发,截至3月底,共发生人身伤亡事故4起,死亡6人。1月25日,大唐国际大同云岗热电厂储煤场煤堆坍塌,1名工作人员被煤炭掩埋死亡。1月26日,晋能电力集团所属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碎煤机发生堵煤,1名工作人员在清理粗筛时坠落死亡。2月25日,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大唐长山热电厂进行1号锅炉C磨煤机内部检查时,热一次风插板门突然开启,造成正在风道内进行作业的3名工作人员死亡。3月15日,国家电投吉电股份公司二道江发电公司在斗轮机上煤作业时,1名巡视设备的工作人员被卡在悬臂头部滚筒与皮带之间死亡。以上四起事故暴露出事故单位外包项目安全管理不规范、施工作业安全措施不完善、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习惯性违章屡禁不止等问题。为强化燃煤电厂输煤及制粉系统安全管理,防范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6-05-09 [发布机构] 国家能源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监管;安全生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