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增加新疆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的通知
[摘要] 新疆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为缓解南疆地区电力供需矛盾,促进南疆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南疆光伏发电发展规划,决定增加新疆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加新疆自治区2014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70万千瓦,增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4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30万千瓦,上述新增规模专项用于南疆地区光伏发电建设。
[发布日期] 2014-10-15 [发布机构] 国家能源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发展改革委;光伏发电;增加新疆自治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