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的批复
[摘要] 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关于审批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的请示》(新发改能源〔2010〕308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新疆大型煤炭基地是国家第十四个大型煤炭基地,是我国煤炭生产力西移的重要承接区,已基本具备形成国家重要煤炭基地的条件。为推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加快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原则同意以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的原则建设新疆大型煤炭基地,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发布日期] 2014-03-0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煤炭资源;煤炭;大型煤炭基地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