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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940号建议的答复
[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将我国北方农村生活能源结构调整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北方地区的农村生活能源主要包括电力、清洁采暖等,是农村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城乡能源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工作。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进程,构建绿色低碳清洁环保的城镇可再生能源体系,成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任务,对于调整能源结构、加快能源转型、应对大气污染和气候变化、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赞同您提出的重视北方农村生活能源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5-07-13 [发布机构] 国家能源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农村;能源结构调整;农村生活能源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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