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华中水电弃水问题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摘要] 华中能源监管局,湖南、四川能源监管办: 4月份以来,华中区域因汛期提前,湖南、四川等省不同程度地发生弃水。为缓解华中汛期水电弃水问题,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监管,促进节能减排,现就加强华中水电弃水问题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系统运行监管,促进本地水电消纳挖潜。完善《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鼓励自备电厂参与电网调峰,加大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力度,提高发电企业参与系统调峰积极性。督促电网公司优化电力调度,科学安排本地机组运行方式,充分发挥抽水蓄能电厂调峰作用,深入挖掘火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督促相关电网企业改变旋转备用容量按省平衡的调度方式,以区域统筹为主,优化系统运行方式,加强区内电力交易组织实施工作,为水电消纳创造条件。
[发布日期] 2016-05-17 [发布机构] 国家能源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水电消纳;电力调度;调峰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