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注销湖南白渔潭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
[摘要] 大坝中心: 你中心《关于湖南白渔潭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注销的报告》(坝监安监〔2016〕67号)收悉。经研究,现决定如下: 一、湖南白渔潭水电站装机容量2.19万千瓦,属小水电。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小水电大坝办理注册登记注销手续有关事宜的复函》(国能综安全〔2016〕154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关于同意衡阳白渔潭水电站大坝注册登记变更的批复》(大唐湘电生〔2016〕108号)、湖南能源监管办《关于对白渔潭水电站重新办理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请示的复函》(湘监能安全函〔2016〕104号)以及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受理衡阳市白渔潭电站水库大坝注册登记申请的复函》,同意注销湖南白渔潭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
[发布日期] 2016-08-22 [发布机构] 国家能源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湖南白渔;注册登记注销;大坝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