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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监督责任 强化履职担当
[摘要]
引言:本章“监督管理”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第六章,主要表述了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作为电力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所具有的职责以及监管的具体内容,相比原有的《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7]38号文),本办法将细化的、可操作性强的“监督管理”单列一章,强化了安全监督主体的机构、职责和内容。
[发布日期] 2016-04-05
[发布机构] 国家能源局
[效力级别] 政策解读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诚信;电力建设工程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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