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抽水蓄能电站具有调节电力系统峰谷差、确保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等多种功能。为有序建设和发展抽水蓄能电站,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4年印发了《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能源[2004]71号),有效规范了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与管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能源结构的调整步伐加快,对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越来越高,适度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步伐十分必要。针对近年来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1-07-31 [发布机构] 国家能源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电力系统;建设;发展改革委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