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互联网上虚假中医医疗机构网站(第四批)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政函〔2008〕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医药管理局: 今年以来,根据部分群众举报和我司监测核查,发现互联网上存在大量虚假中医医疗机构网站,严重影响了中医药的良好声誉,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11月,我司又对互联网进行了一次虚假中医医疗机构网站的监测,现将监测到的第四批虚假中医医疗机构网站名单(见附件)通报给你们,同时我司已将名单依法移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进行查处。 此外,我司已经公布了三批虚假中医医疗机构网站名单,具体内容可登陆我局政府网站(http://www.satcm.gov.cn/)进行查询。其中,大部分虚假中医医疗机构网站已经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依法关闭。请各省(区、市)对此项工作予以重视,并加强对互联网上虚假中医医疗机构网站的监管。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监督处
[发布日期] 2008-12-0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医疗机构;虚假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