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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命名第一批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的决定
[摘要]
国中医药发〔2005〕47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命名第一批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的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发布日期] 2005-08-1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药;社区卫生;示范区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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