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更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参考目录》部分中成药药品名称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办发〔2007〕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2007年9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参考目录》(卫医发〔2007〕251号)。经商卫生部医政司,现将中成药部分的部分药品名称变更如下: 序号 原药品名称 更正后药品名称 11 玉屏风散 玉屏风颗粒
[发布日期] 2007-12-3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颗粒;小儿;冲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