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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一期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指南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医函〔2009〕131号上海、江苏、山东省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为指导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一步深入开展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我局对各示范区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规律性经验和规范性做法进行了提炼、整理,起草制定了《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并于今年8月正式印发。为了更好地发挥《指南》对全国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示范作用,使《指南》能够在全国更大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经研究,我司将于2009年12月下旬在上海举办第一期《指南》培训班。各省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统一组织报名,并安排专人带队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中医药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发布日期] 2009-12-1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药;社区;服务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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