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等项目表彰工作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办发〔2007〕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名院、名科、名医”战略的要求,传承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加强高层次中医临床人才的培养,鼓励在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以下简称“第三批继承工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以下简称“研修项目”)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个人和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拟定于今年9月召开第三批继承工作和研修项目结业表彰大会,表彰在第三批继承工作和研修项目工作中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继承表彰工作 我局将表彰第三批继承工作优秀指导老师、优秀继承人、先进管理单位、优秀管理干部、优秀结业论文。其中,优秀继承人、先进管理单位、优秀管理干部、优秀结业论文需由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推荐(推荐名额见附件1)。
[发布日期] 2007-06-2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优秀;研修;中医药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