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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释义(二)
[摘要] 第九条 中医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应当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运用传统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发挥中医药在防治疾病、保健、康复中的作用,为群众提供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中医药服务。【释义】 本条是关于中医医疗机构的定位的规定。中医药学以其独特的理论体系和丰富的临床实践,形成鲜明的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坚持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是继承和发展中医药的关键。 针对目前一些中医医疗机构中存在的“中医西化”现象,本条规定,中医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应当遵守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中医药特色。
[发布日期] 2006-10-1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中医药;医疗广告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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