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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协作组成员单位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医函〔2008〕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各重点专科协作组牵头单位,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专科协作组工作,提高协作组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各协作组开展重点病种中医临床诊疗方案的梳理、验证以及主攻病种中医治疗现状评价分析等工作奠定基础,带动重点专科相关专业总体水平的提高,经研究,决定在全国推荐筛选一批重点专科协作组成员单位,充实协作组工作力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单位范围 各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民营医院。
[发布日期] 2008-06-1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协作组;专科;重点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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