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
[摘要]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中医药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严峻的挑战。为了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全面提高中医药队伍素质,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五”期间,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管理进一步加强,已初步建立起全行业的继续教育管理体系。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法规和制度逐步健全,保证了中医药继续教育的健康发展。中医药继续教育的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化,以各类专门人才培养为主要任务的专项继续教育有了较好发展,如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等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地推进了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继续教育的规模和实施领域继续扩大,教育质量和效益有一定的提高。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率达到100%,县(市、区)覆盖率达到85%;医疗机构中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比率达到77.9%;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省、地市级中医医院比率达到67.3%,县级中医医院比率达到50.9%。“十五”计划提出的中医药继续教育覆盖率和中医药人员受教育率的主要指标基本实现。[JF:Page] 但是,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中医药继续教育发展不平衡,农村、城市社区和西部一些地区的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仍是薄弱环节;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体系尚不健全,相关制度和配套措施尚不完善,管理不够规范;中医药继续教育内容、形式和途径还不能完全适应培养各类中医药人才的客观需要,教育质量和效益有待提高;中医药继续教育实施网络尚不健全。这些都有待于“十一五”期间逐步改进和加以解决。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十一五”时期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以提高中医药队伍整体素质、增强继承与创新能力为出发点,重点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和农村、城市社区中医药人才培养,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发布日期] 2007-01-3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药;教育;继续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