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0年全国部分杂志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第二批)监测情况的函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 2010年7月,我司对全国48家大众医学、医药、保健类和医学、卫生类杂志进行监测,共发现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32条次。江西、河南、安徽等7个地区的杂志发布了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分布于北京、山西、河南、湖北、广东、陕西、山西、四川、福建等9个地区,其中,北京医疗机构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情况仍然比较严重,共发布了12条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占总数的37.5%。其中,江西的《家庭百事通》、河南的《婚育与健康》及安徽的《恋爱.婚姻.家庭》等杂志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数量较大。 现将此次监测结果分省下发给你们。请对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将查处情况于2010年9月30日前报送我司。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监督处 张峘宇 朱璐 联系电话:010—59957677 59957761
[发布日期] 2010-08-1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医疗广告;中医;虚假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