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气候变化和气象防灾减灾科学普及工作的通知
[摘要] 气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气象局、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气象局、科技局: 为贯彻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全国气象防灾减灾大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下简称《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以及《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国发〔2007〕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49号)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中国气象局和科学技术部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大气候变化和气象防灾减灾科学普及工作的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从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做好气候变化和气象防灾减灾科学普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1.近年来,在全球变暖的大背景下,我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明显增多,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不断加重,应对气候变化和防灾减灾形势十分严峻。
[发布日期] 2008-01-07 [发布机构] 中国气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大气科学
[关键词] 气象科学普及;科学普及工作;气象灾害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