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3714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一)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主要从事创业投资业务;(二)具有完善的创业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和投资...(三)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四)应参股子基金或认缴子基金份额,且出资额不得低于子基金总额的...(五)企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过失,无受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一)子基金组建或增资方案;(二)主要出资人的出资承诺书或出资证明;(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资机构近期的审计报告;(四)子基金管理机构的有关材料;(五)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一)投资于已上市企业(所投资企业上市后,子基金所持股份未转让及...(二)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房地产(包括购买自用房地产)等业...(三)投资于股票、期货、企业债券、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四)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五)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以及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的形式募集资...(六)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资金拆借、赞助、捐赠等;(七)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一)子基金方案获得科技部批准后,未按规定程序完成设立手续超过一...(二)引导基金向子基金账户拨付资金后,子基金未开展投资超过一年的...(三)子基金投资项目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政策目标的;(四)子基金未按照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投资的;(五)子基金管理机构发生实质性变化的。(一)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二)具有专门的基金托管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托管经验;(三)无重大过失以及受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一)受托管理机构与子基金其他出资人等商议股权或份额退出、收益分...(二)受托管理机构根据商议及审核结果,提出引导基金退出及收入收缴...(三)受托管理机构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的审定意见,办理股权或份额转...(四)缴款单位在收到缴款通知后的30日内,将应缴的引导基金投资子...
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国科发财〔2014〕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科技部、财政部各有关司(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1]289号),为规范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工作,科技部、财政部制定了《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 2014-08-0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自然科学(综合)
[关键词] 子基金;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86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