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科技部机关、事业单位专家咨询费支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摘要] 国科发财〔2008〕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专家咨询费的发放方式和手续,减少单位现金结算业务,提高支付透明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银发[2007]154号)、《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01]2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改进单位专家咨询费支付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家咨询费支付方式 单位发放专家咨询费应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将资金发放到咨询专家指定的本人在银行系统开设的个人结算账户(活期存折、银行卡),单位原则上不再采用现金形式直接发放专家咨询费。
[发布日期] 2008-01-1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自然科学(综合)
[关键词] 专家咨询费;条件财务司;单位 [时效性] Effective